2006年10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外资企业的员工也得适用劳动法

王女士问:
  我在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当保洁员,因为公司不给我上保险,所以我与公司产生了纠纷。公司说他们是外资企业,与国内企业不同。请问:公司的说法对吗?
  本报作答:依据我国法律规定,外商独资公司是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,在中国境内成立的,属于中国法人。因此,按照劳动法第二条规定,在中国境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适用本法。所以你的公司虽然是外商独资企业,但仍然适用我国劳动法。